一教导主任奸污1名、性侵多位女大学生被判刑20年

一教导主任奸污1名、性侵多位女大学生被判刑20年 太原市6月1日电 (刘小红)6月1日,陕西省高级法院公布维护未成年十大经典案例。在其中一起实例为被告白某某运用其教导主任的真实身份,多次在其公司办公室(兼寝室)奸污1名、性侵多位不满意14岁的女大学生,最后被判刑期20年。

2018年8月,某初中聘用被告白某某出任贵校中学历史老师兼某班教导主任。2019年3月至12月,白某某运用其真实身份便捷,以照料该班得病女孩为由,多次在其公司办公室(兼寝室)奸污1名、性侵多位不满意14岁的女大学生。

人民法院经案件审理觉得,被告白某某运用其出任老师和教导主任的真实身份便捷,明知道受害人是不满意14岁的未成年少女,仍多次和其发生关系,过失致人重伤,其个人行为已组成猥亵罪;其以达到性兴奋为目地,对多位不满意14岁的女大学生多次执行性侵,比较严重损害少年儿童的人身自由权和身心健康,其个人行为已组成猥亵儿童罪。

白某某一人犯数罪,依规理应数罪。白某某作为老师,对未成年承担独特的文化教育、维护和工作职责,却借助其特殊身份对遇害女大学生产生心理控制执行违法犯罪,动因卑鄙、行为恶劣,应予以惩处。依规以猥亵罪、猥亵儿童罪数罪,被判白某某刑期20年;严禁白某某自刑罚执行结束之日或是保释生效日5年之内从业文化教育有关岗位。

以上案子显现出文化教育行政工作机构和院校在对立即从业未成年课堂教学、管理方法的管理人员的监管上出现系统漏洞,未成年的法定监护人欠缺一定的安全意识。此案受害人均系寄宿学员,不谙世事,应对被告的损害个人行为,通常出自于害怕、羞涩等心理状态,不肯、不敢告之父母,最后造成不幸,给孩子的健康产生明显损害。

山西省大法官表明,被告恰好是运用小孩害怕、羞涩的心理状态、父母疏于防范的信赖、教育局管理方法的缺点,做到其违法犯罪的目地。在日常工作中,文化教育行政工作机构和院校应认真落实教学管理政策法规和规章制度,健全保护性侵协作体制,加强对学员维护的积极宣传策划,正确引导学员碰到损害时,敢于拿出国家法律武器装备保护自己。父母与院校、小孩中间也需要维持紧密联系,根据走访、父母会等方法立即了解自己的孩子,校园内的动态性,认真履行好对宝宝的监测义务。(完)

2022-0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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