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潮州取消公积金借款户籍所在地限定 减少存缴账户余额限定

广东潮州取消公积金借款户籍所在地限定 减少存缴账户余额限定 中新财经6月8日电 广东潮州市公积金管理处网址7日公布有关住宅提取公积金和房贷政策分阶段更改的通告表明,撤销贷款人户籍所在地限定:持全国各地《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使用证明》到本市申请办理一手产品住宅公积金按揭贷款的贷款人,撤销贷款人或其另一半最少一方户籍所在地务必是本市的要求,贷款额及申请贷款标准与本地存缴者同样。

减少贷款人帐户存缴账户余额限定:选购本市一手产品住宅,申请办理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原先不能超过申请办理时贷款人住宅公积金账号内储存总金额的15倍,提升至不能超过申请办理时贷款人住宅公积金账号内储存总金额的20倍,现行标准贷款额限制保持一致。

低房贷首付比例:初次申请办理公积金贷款购买一手产品住宅的,房贷首付比例最少为20%。

发布首付款获取现行政策:2022年6月至12月在当地选购一手产品住宅的,自己以及直系血亲(另一半、爸爸妈妈、儿女)可以凭商住楼认购协议书、订金支付凭证、直系亲属亲属关系证明、保证书等资料到公积金做事对话框提取公积金用以付款买房首付。申请者进行获取后,须在一个多月内给予潮州市房产交易服务站已公证的买房合同、首付税票正本到公积金管理处做事对话框核实并扫描仪入录系统软件,不然公积金管理处有权利向申请者讨回已获取的首付,并将其加入黑名单。

放开买房获取现行政策:2022年6月至12月在当地选购一手产品住宅的,其直系血亲(另一半、爸爸妈妈、儿女)可申报提取公积金。(完)

2022-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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