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衢州市:适用存缴人以及另一半租房子公积金提取,最大2000元/月

浙江省衢州市:适用存缴人以及另一半租房子公积金提取,最大2000元/月 中新财经6月8日电 浙江省衢州市公积金核心网址7日公布有关执行公积金分阶段适用现行政策的通告,确立存缴人以及另一半在工作中地无自己的房子且租房子的,按具体租金开支提取公积金,租房子获取额限制为2000元/月。该通告主要内容如下所示:

一、适用公司分阶段缓交公积金

受新冠肺炎新冠疫情直接影响的公司和灵活就业,2022年12月31日前可申请办理缓交公积金,并在2023年6月30日前一次性或分期付款进行补交的,视作持续正常的存缴。缓交期内不对未缴帐户开展冻结解决,不危害存缴人公积金的部位提炼和申请贷款。企业申请缓交的理应与员工充足商议,并经职工代表大会或公会探讨决策,填写《单位缓缴申请表》,在申请表格上标明公会或职工监事建议并盖公章就可以审理。

二、重视维护保养存缴人的利益

受新冠肺炎新冠疫情直接影响的存缴人,在2022年12月31日前公积金借款无法正常的偿还的,经申请办理未作贷款逾期解决,并在2023年6月30日前一次性或分期付款结清逾期贷款等额本息贷款总金额的,不当作贷款逾期纪录申报央行征信,不当作个人公积金个人信用欠佳解决。

三、适用存缴人以及另一半租房子公积金提取

存缴人以及另一半在工作中地无自己的房子且租房子的,按具体租金开支提取公积金,租房子获取额限制为2000元/月。

四、加强个人公积金业务流程服务保证

提升做事步骤,简单化证明文件,根据省电子政务平台-个人公积金紧急一对一帮扶提高网上办、手机办的服务水平,确保新冠疫情期内公积金公共文化服务通畅高效率便民利民运作。

五、本通告自下发生效日执行

现行政策执行期内,各存缴企业和存缴人在市社保中心各服务窗口申请办理,并填好有关表格。待浙里办服务平台紧急一对一帮扶控制模块系统软件发布后,可网上申请。(完)

2022-0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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