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兴区警情通报北京市博康艾馨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因涉嫌违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的有关状况

北京大兴区警情通报北京市博康艾馨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因涉嫌违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的有关情形 2022年5月2日,北京公安局大兴分局(下称:大兴分局)依规对北京市博康艾馨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博康艾馨”企业)因涉嫌违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立案调查,现将情况报告如下所示:

一、2022年6月8日,大兴分局对“博康艾馨”法定代表人陈某某(男,42岁)及关键嫌疑人依规采用刑事强制措施。2022年6月30日,经北京市大兴区检察院准许,大兴分局对以上犯罪嫌疑人依规执行逮捕。

二、公安部门已读取一部分涉案人员帐户资产买卖状况,并雇用第三方司法审计单位对涉案人员资产动向开展审计,公安部门已经大力开展追赃挽损工作中。

三、公安部门督促全国各地“博康艾馨”企业及关联公司的从事、参加等相关人员(包括任何为违法吸收公众存款提供帮助的工作人员),在本通知推送的30日内,主动性到公安部门自首,全额的退缴非法所得(薪水、奖励金、提成费、代理费用、辛苦费等)。对在要求时间内无法积极到公安部门自首且不立即退缴非法所得的,公安将依规采用刑事强制措施。

四、非法所得退缴指定账户,账户名称:北京市博康艾馨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账户:0114020103000011105,开户银行:北京农商银行商务中心区支行营业部,退缴时需备注名称退缴人详细资料,便于明确退缴人。退缴后需与大兴分局重案组谷警察联络(手机:19810291015)备案并核查退缴额度。

五、投资方可根据网上或线下推广方法报警,紧密配合公安部门进行证据调查。“大兴区公安机关”微信公众平台所公布“情况报告”文章内容内二维码为唯一网上报警方式,切勿点一下别人分享的二维码开展报警,切忌坚信没经核查的退款备案,谨防电信诈骗。

公安部门将再次依规进行案子查办工作中,倾力追赃挽损,利润最大化维护保养广大群众合法权利。请投资者再次适用和相互配合我们的工作,根据合情合理方式反映情况和需求,不信谣、不传谣。对有意虚构、散播谣言,故意扇动非法聚集滋事,影响案子查办、扰乱社会秩序的个人行为,公安将依照法律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北京公安局大兴分局对“博康艾馨”法定代表人陈某某及关键涉案人员犯罪嫌疑人依规采用刑事强制措施

(总服务台记者 赵学荣)

2022-07-07

2022-07-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