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系统依法对傅政华涉嫌受贿、滥用职权案立案侦查

检察系统依法对傅政华涉嫌受贿、滥用职权案立案侦查 7月11日电 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信息,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原副主任傅政华涉嫌受贿、滥用职权案,由国家监察委调研结束,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由吉林省长春检察院移送起诉。近日,长春检察院已向长春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侦查。

检察系统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傅政华享有的诉讼权利,并审讯了被告傅政华,听取了辩护人的建议。检察院起诉控告:被告傅政华运用出任北京公安局副局长、厅长,北京市委常委,公安部副部长,中央政法委员会委员,司法部部长,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副主任等职位里的便捷及其权力或是地位产生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私收他公共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刑事处罚;傅政华作为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情私利,对明知是无罪得人而有意袒护不使他受起诉,剧情特别严重,应当以徇私枉法罪追究其刑事处罚。被告傅政华一人犯数罪,依法应当数罪。

2022-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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