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行贵州省支行违反规定被罚 向近亲属派发个人信用贷款
交行贵州省支行违反规定被罚 向近亲属派发个人信用贷款
中国经济网北京市5月20日讯 前不久,银保监会网站公布了贵州省银保监局行政机关行政处罚法信息公示表(贵银保监罚决字〔2022〕30号)。 交行有限责任公司贵州支行向近亲属派发个人信用贷款,贵州省银保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七十四条,对其处罚50万余元。 最新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七十四条 银行业有下述情况之一,由国务院办公厅商业银行监管组织行政强制执行,有非法经营的,没收违法所得,非法所得五十万元以上的,处以非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下列处罚;并没有非法所得或非法所得不够五十万元的,处五十万元以上二百万余元下列处罚;剧情非常比较严重或是贷款逾期不纠正的,可以勒令停产整顿或是吊销其许可证;涉嫌犯罪的,单位受贿罪法律责任: (一)没经准许开设分公司的; (二)没经准许公司分立、合拼或是违规对变动事宜不审批的; (三)违规提升或是减息及其选用别的不就在方式,消化吸收储蓄,放贷的; (四)租赁、外借许可证的; (五)没经准许交易、代理商外汇买卖的; (六)没经准许交易政府债券或是发售、交易债券投资的; (七)违背国家规定从业信托投资和证劵运营业务流程、向非自购资产投资或是向非银金融企业和企业投资的; (八)向近亲属派发个人信用贷款或是派发贷款担保的标准好于其它贷款人类似借款的前提条件的。 下列为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