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经营环境 天津市推行总量房产交易资金监管银行托管方式

提升经营环境 天津市推行总量房产交易资金监管银行托管方式 天津市5月15日电 (杨子炀 庞喻文)新闻记者从天津市市住建委获知,依据天津市政府政策研究室关于转发天津市市住建委拟订的天津总量房产交易资金监管方法的通告,从5月15起,天津推行总量房产交易资金监管银行托管方式。我市10家银行业可申请办理此项业务流程,房产交易资产在金融机构开展代管时有贷款利息。

据统计,新《天津市存量房屋交易资金监管办法》中最大的变化是进一步提升了天津经营环境,提高不动产权高效率,将政府机构做为管控核心的全过程全额的资金监管方式,调节为政府机构做为管控行为主体、银行业做为代管行为主体的资金托管方式。

据天津市市住建委工作员详细介绍,从15日起,买卖被告方可以挑选建行天津市支行、工行天津市支行、中行天津市支行等10家银行业申请办理总量房产交易资金监管代管业务流程。交易双方自行挑选是不是接纳托管银行的资金托管服务项目。接纳托管服务的,买卖被告方自主挑选托管银行并签署《天津市存量房屋交易资金托管协议》,由托管银行执行总量房产交易资金监管。购房者假如必须办理抵押贷款的,借款资产由银行贷款根据租赁协议书付款至卖房子人的收款账户。房产交易资产在金融机构开展代管时也是有贷款利息,买卖彼此与托管银行一同签定的租赁协议书中有“代管资产孳息承诺”。

依据新管控方法,假如挑选已有买卖资产开展代管的,托管银行业会在迁移备案审核后,也就是产权年限审核后3个工作日之内支付;假如还对个人贷款资产完成了代管,那麼托管银行会在按揭贷款审核后3个工作日之内支付。买卖被告方可以挑选舍弃资金托管服务项目,买卖彼此挑选自行舍弃资金托管服务项目的,应签定自行舍弃资金托管服务项目确认单。买卖彼此对未列入代管的买卖资产自主担负对应的资产风险性和法律依据。此外,15日以前签署《天津市存量房屋买卖协议》的管控买卖,再次依照原资金监管方法执行管控。(完)

2022-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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