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校、幼儿园安全预防新标准6月1日起宣布执行

中小学校、幼儿园安全预防新标准6月1日起宣布执行 中小学校、幼儿园安全预防新标准明起执行

《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要求》(GB/T 29315-2022)(下称《要求》)前不久经市场管理质监总局(标准委)准许公布,于6月1日起宣布执行。这也是2012年原《中小学、幼儿园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GB/T 29315-2012)公布后初次修定。

据了解,新《要求》的推送与执行,填补了2012版《中小学、幼儿园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人力资源预防和实体线预防层面规定稍低、系统软件性能指标与新技术应用不配对不配合等问题。针对进一步完善校园内安全防护工作制度管理体系有着关键实际意义。

《要求》修定遵循“好用行得通、科学合理优秀、适当超前的”的具体指导标准,以反映学校安全“人防规范、物防、安防紧密结合”为关键,确保学员和教职工的生命安全为关键总体目标,坚持实事求是,加强精准施策,切实在关键部位、关键对策、应急管理、技术性支撑点等层面健全相关内容与技术标准,提高院校安全防护水准。

《要求》的主要内容包含“关键部位和地区”“整体预防规定”“人力资源预防规定”“实体线预防规定”“电子器件预防规定”和“安全防护系统软件技术标准”等,适用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安全预防体系的修建和管理方法,别的未成年集中化培训学习、援助维护等组织或场地安全防护系统软件的搭建与管理方法可参照执行。

《要求》的突出闪光点是,确立了安全防护的16个关键部位和地区,把校园内安全防护地区从内部结构拓宽到了大门口、周边城市。对关键部位和地域的预防措施、系统软件技术标准做出了详尽的要求,促进校园内安全防护工作中更扎扎实实、更合理,保障体系性能指标与新技术应用相符合、相融洽。

下一步,市场管理质监总局(标准委)将采用多种对策,大力开展《要求》的宣传策划落实主题活动,机构编写贯彻落实培训教程,拍摄贯彻落实培训教程,供相关监管单位、中小学校、幼稚园有关工作人员学习培训了解。国家公安部和国家教育部也将融合《要求》的公布执行下发通告,促进中小学校、幼稚园贯彻执行。

文/本报记者 蔺丽爽

2022-05-31

2022-05-31